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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银杏生态旅游区新村片区景区门票临时价格的通知
文号: 郯发改〔2022〕41号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5-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银杏生态旅游区新村片区景区门票临时价格的通知

郯发改〔2022〕41号


临沂古神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对景区门票临时价格明确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暂定30元/人次,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鼓励景区制定更具优惠的措施,更好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

二、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

三、现役军人、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含一名陪护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四、省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凭“省市惠才卡”)、教师(教师节期间)、记者、宗教人士持本人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五、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未成年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六、国家、省、市出台新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后,按照新政策执行。

七、加强收费管理,在景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时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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