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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郯农安字〔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17
发布日期: 2022-01-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农安字〔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22年2月4日至20日在北京市、张家口市举行。为切实做好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冬奥会和“两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旺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易发多发,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人民群众欢乐祥和过春节、成功举办冬奥会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将春节及冬奥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细之又细开展工作,精准掌握监管对象清单,加强对生产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将监管措施真正落实到乡、村,落实到生产者,全面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在“产出来”和“管出来”上做到无缝对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切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21]20号)要求,深化春节和冬奥会期间专项整治,严格投入品管理,严格农兽药管理,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等问题,从严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让生产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意识。要加强县乡两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及乡镇快检力度,有条件的乡镇要开展专项抽检,严格检验检测,严把质量安全关,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重点抽检节日期间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及时研判和处置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跟进监督抽查,追溯查处,不留隐患;发现涉及其他县区的问题农产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彻底追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春节和冬奥会期间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施精准打击,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主体,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威慑作用;要聚焦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物资和深入抓好农资打假工作。

三、切实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相关单位要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力度,对已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生产经菅主体,指导其规范开具,在试行品种和批次上实现全覆盖;对试行品种范围内尚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要督促其按要求尽快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试行覆盖率。要加强对开证生产主体的日常巡查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对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索证索票,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工作。

四、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春节期间,返乡群众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相关单位要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各级农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安全用药技术指导,深入田间地头、种养殖基地(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指导他们科学选药、合理用药,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符合最新标准要求。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管控方面,实施县域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以县为单位全面厘清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单位,地图数据面向社会公开,每半年县乡联动对县域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1次全覆盖检查。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渔业发展保护站要进一步宣传指导健康养殖方式、技术,推行绿色防控技术,从根本上消除残留超标等安全因素,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记录,最终达到从源头上消除隐患的目的。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五、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做好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值班值守,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各类谣言或恶意炒作,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尽可能降低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发酵和放大,及时妥善处理应急案件(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值班电话:0539—6221013)。

联系人:张晓伟,电话:0539—2108388,邮箱:tcna2108317@163.com。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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