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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交叉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郯农产改办字〔2019〕3号 成文日期: 2019-07-22
发布日期: 2019-07-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农产改办字〔2019〕3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接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每市抽调一名熟悉清产核资业务的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7月下旬对各市进行逐一检查,我县被省确定为代表临沂市的被检查单位,请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的通知》(鲁农产权办字〔2019〕1号)文件要求,对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附件)做好自查,全面迎接好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交叉检查工作。


附件: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交叉检查情况汇总表


郯城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交叉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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