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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郯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钢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工商字〔2017〕5号 成文日期: 2017-01-17
发布日期: 2022-11-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工商字〔2017〕5号

 

各工商所、县局各单位:

现将《郯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钢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郯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月15日

 

郯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钢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月13日、1月14日,市、县政府分别召开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项目的专题会议,就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项目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钢材市场的监管,规范我县钢材市场秩序,防止劣质钢材进入市场,确保钢材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郯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流通领域钢材为重点,加大对钢材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钢材质量监测,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假冒劣质钢材、“地条钢”等违法行为,完善钢材销售追溯制度,确保钢材商品质量,营造健康有序的钢材市场经营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石洁同志任组长,主任科员房树根同志任副组长,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合同科、消保科、商广科、法制科主要负责人和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钢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消保科,由房树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协调、调度和督查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内容:检查钢材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所经营钢材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督促建立和规范进销货台帐,查清钢材的产地和流向等。

(二)重点品种:按照国家对不同建筑标准所使用的钢筋级别、标号的要求,主要针对钢材(包括螺纹钢、圆盘钢等),特别是劣质钢材、“地条钢”等。

(三)重点区域:各类钢材批发市场、钢材零售商、经营门店和建筑工地等,实行普查、抽查和暗访相结合、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钢材市场的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钢材市场经营户的全面检查。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主体资格清理。对已登记企业使用“炼钢、炼铁、轧钢、钢铁生产、钢铁冶炼”等字样的,要检查企业档案。对照有关钢铁行业产业政策的要求,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政策予以登记注册的情况。

(二)排查经营“地条钢”行为。立即开展对三类对象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即:一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彻底取缔“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二要开展对钢材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查看经营的钢材是否属于地条钢;三要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在建工程中使用“地条钢”和不合格钢铁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流通领域钢材抽检工作。迅速对本地钢材市场进行一次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钢材,一律责令停止销售。对认定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入流通环节的商品进行追踪并依法予以处置。对2016年钢材抽检认定不合格批次,要逐一回头看,对还在销售不合格钢材的,坚决查处,一个不漏。

(四)规范钢材市场经营者行为。检查钢材市场经营者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检查钢材经营者是否建立购销货台账、经营者销售钢材商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出据发票及信誉卡,检查经营者是否有欺行霸市、搭售等违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以辐射面广、经销量大钢材经营相对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开展全面大检查,核查所销售钢材的生产厂家资质、质量检验报告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销售无证企业产品、销售伪劣产品、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一律依法进行查处,力争查办一批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适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

五、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自1月16日起至2月28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至20日。各工商所要立即对辖区全面走访摸底,摸清本辖区钢材商品经营者和钢材市场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思想发动和责任落实工作。特别是要调查是否有地条钢生产窝点,对可疑场所,立即进行执法检查。要加强对建筑钢材经营单位巡查频次,与其签订《建筑钢材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发现有过违法违规行为的经销单位实施重点监控。

(二)清理规范阶段。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至25日。引导辖区钢材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采取与所有经营者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明确经营者的责任,督促经营者自觉守法规范经营。

(三)全面整治阶段。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至2月25日。各工商所、县局各执法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钢材市场开展检查,重点检测,全面整治。要严格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力争查办一批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适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针对钢材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交易较多的重点市场和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样检验。同时,对监测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根溯源,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控不合格钢材流入市场。

在检查中发现生产“地条钢”的违法行为要上报县局后报请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五彻底”(即彻底断电、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原材料、彻底没收不合格产品),认真追查劣质钢材产品的流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至28日。对钢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整治钢材市场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钢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和市场主体抽查两种监管方式的作用,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和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

二是要大力开展钢材市场监测。要把依法监测作为钢材市场整治工作的主要方式,加大对流通领域钢材商品的监测力度,对涉嫌质量问题的钢材商品进行抽样监测,切实提高整治效率。

三是要狠抓大案要案。要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分子,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推进钢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是要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钢材商品流通的长效监管机制,要落实好工商所辖区管理责任制,督促引导钢材商品经营者建立好购销台帐,对进出市场的商品要有详细记录,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建材流通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要加强信息宣传,强化信息反馈。在整治工作中,各内部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确保在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上有声、有影,以此扩大工商机关在整治钢材市场的社会影响力。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消保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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