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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郯政办字〔202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人民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制定前评估、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郯城县人民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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