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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夏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郯交普字〔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2-11-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交普字〔2020〕6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公司:

根据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夏雷”专项行动方案》(郯安办发〔2020〕6号)精神,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夏雷”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近期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强化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交通运输畅通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范围:水路交通、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工程施工等领域。

内容:把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二)交通运输系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水路交通:非法载客和非法从事渡船渡口运输的。

2、道路运输:(1)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行驶的;(2)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3)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4)运输介质和核定介质不符行为的;(5)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及相关人员资格非法行为的。

3、城市客运:(1)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的;(2)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输的。

4、公路工程施工:(1)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2)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设备和建筑材料的。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4月27日-5月7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尤其是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在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打击重点内容,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出工作部署安排,切实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8日—5月25日)。实施规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26日—5月底)。加强督导检查,注重行动实效。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防止行动流于形式,主要采取企业自查、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打非”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

(二)突出重点,打击到位。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明确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切实注重统筹兼顾。要将打非治违“夏雷”行动与集中整治活动、“安全生产月”、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推进,务实求效。

(四)切实强化督办考核问责。要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察督办,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 ,并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539-6120089,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各有关单位分别于5月13日、23日前将《打非治违“夏雷”行动情况统计表》报局安监科邮箱。

联系电话:0539-6120089;联系人:邵琳

邮箱:tcxjtjaqk@163.com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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