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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6年 “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郯交普字〔2016〕4号 成文日期: 2016-04-29
发布日期: 2022-11-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交普字〔2016〕4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公司:

“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小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小长假期间,气温转暖,加之小型客车免费通知,预计将会出现旅游、探亲客流高峰,势必加大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压力,对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及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提前部署,制定切实可靠的方案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运输安全组织,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突出服务和安全两大主题,认真做好交通运输保障。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各科室、单位、企业要突出安全重点,全面落实“五一”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1、确保渡船渡口为重点的水上运输安全。小长假期间,客流量大、客流高峰较为集中,给水上运输安全带来很大压力,海事机构要严格落实船员管理、渡船检查、值班等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制度,做到“逢四”不开。要切实加强对渡船、渡口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超载及渔船、农用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督促乡镇政府严格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2、确保以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的道路运输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的关规定,确保车辆出入库存检查、“三品”检查、双班驾驶员、强制休息、夜间禁行、GPS监控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特别是个体车辆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包车程序,强化包车客运安全规范运行。同时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货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对运距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要切实加强检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运输车辆的检测、维护,要联合有关部门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进一步做好源头管理,把住站门、车门,把好包车审查关,加强车站及客车的安保措施,严禁“三品”进站上车和超员车辆出站。

3、确保公路畅通。加大公路管理养护力度,科学安排施工诸葛,合理调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进度,加大公路日常维护力度,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

4、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全值班值勤计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管到位。运管、海事要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渡口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严格落实车辆检修、报班等规定,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出站。海事所要加强对热点水域的现场管理,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坚决打击违章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公路科要针对公路沿线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危窄桥、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增加完善安全设施。交通监察站要加强对超员、超限车辆的路查与分流,坚决遏制超员、超限现象。城市公共、出租企业要加强运营高度和安全管理,深入查找整改运营安全隐患,提升运营安全防范能力。

5、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各相关单位要将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纳入,制定和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要加强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动态,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保证政令和通讯畅通。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1、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交通监察、运管、海事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协调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积极研判形势,强化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置,不断提高协同工作能力和综合运输服务水平。

2、加强节日运输督导检查。各相关职能科室要落实检查、指导、高度、监管责任,要求有关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节日运输搞好评估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落实,节日期间,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暗访暗查活动,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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