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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双节”及党的十九大期间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郯交普字〔2017〕30号 成文日期: 2017-09-25
发布日期: 2017-09-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交普字〔2017〕30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公司:

国庆、中秋及党的十九大相继来临,为切实做好各重要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公司要切实认清做好“两节”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务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要有针对性的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细节落实,目标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重点,确保安全

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于国庆假期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具体检查措施,强化隐患检查重点,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在抓好面上安全检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的同时,集中力量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对各个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五个紧盯”:

1、紧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两节”及党的十九大期间要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长途运输的安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充分发挥GPS的动态监控作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及运输车辆全程监控,确保运输企业的应急安全保障能力。并且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做到全面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紧盯运输企业、客运班车安全。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双班驾驶员、中途休息、夜间禁行等规定,严把准入关,抓好大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下的安全行车工作。同时,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防止车辆带“病”上路。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查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和驾驶员安全监管,严把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和安全技术要求车辆上路运营。

3、紧盯水上运输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渡口的现场安全监管,重点抓好大风、大雨等灾害天气下船舶的安全运行,要坚决做到“逢四不开”;加强客运渡船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因天气原因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要加强重要时段沿河巡查力度,对非法设置的渡口及渡船,要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打击力度,及时予以取缔。

4、紧盯工程施工领域安全。参与工程施工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期间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严格施工安全制度,设置好安全警示标志,强化施工机械管理,加大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力度,杜绝思想麻痹松懈,为工程平安施工打造便利条件。

5、紧盯办公场所消防防盗。加强重点部位、危险源监管,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加强办公区、生活区用电线路的保护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扑救,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加强固定财产存放及库容场所管理,既要防火,又要防盗,确保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三、健全机构,加强值守

各单位要增强大局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应快速高效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不瞒报、漏报、迟报,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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