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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敬老院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号: 郯民发〔2016〕9号 成文日期: 2016-03-06
发布日期: 2022-11-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民发〔2016〕9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

去冬今春,全国多家媒体先后两次就我县部分乡镇敬老院空调成摆设问题进行了报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亲自批示;县纪委专门成立调查组对敬老院存在的问题进行摸排,并结合实际对敬老院提出8条整改建议,为确保领导批示精神落到实处,现将各乡镇敬老院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主要为6个方面内容:

1、挪用敬老院空调问题。经纪委检查,部分空调被乡镇或有关部门挪用。分别是李庄镇17台,重坊镇10台,杨集镇9台,红花镇2台,庙山镇10台,归昌乡6台,7台损坏。对挪用的空调,尽快归位;对损坏的空调,抓紧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同时要做好资产登记。

2、空调遥控器问题。为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各敬老院要安排专人教会入住五保老人人人会使用遥控器;对确实学不会的,指定专人代为操作。

3、用电线路问题。要全面做好敬老院用电线路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需要维修、更换的线路,抓紧投入行动,确保用电线路安全,空调运转正常,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另外,泉源乡敬老院要将电费单独列支,便于统计管理。

4、敬老院拨款问题。据县纪委检查,部分敬老院生活费拨付不及时或拨付资金不足;部分乡镇没有或缺少乡镇配套资金;部分乡镇敬老院虽拨付资金,但没有用于五保老人生活,仅用到人员工资上,造成五保老人生活质量较差;还有的乡镇虚增五保对象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等。对生活费没有拨付到位的,及时足额拨付;没有配套乡镇承担30%部分生活费的,及时配齐;要将五保老人生活支出与工人工资账目分别列支,确保分类明细、有账可查。

5、完善敬老院配套设施。敬老院房间、上下楼梯,要按要求安装扶手,方便五保老人出入;院内有台阶的地方要修建坡道,方便坐轮椅人员;洗手间、厕所要加装防护扶手,配置灯具,方便夜间使用;没有配呼叫器的敬老院,每室尽量安排两名五保老人同住,便于相互照应,保护老人安全。

6、增设文化活动室。各敬老院要完善文化活动室,满足五保老人的精神生活。冬季可用于白天集中取暖,节约资源;其他时间可以看电视、下棋,开展系列娱乐活动,丰富五保老人日常生活等。

请各民政办公室对照以上内容,结合纪委检查组提出的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报告以表格形式,逐条标注整改结果,经乡镇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于2016年3月15日前上报县民政局。


郯城县民政局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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