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民发〔2016〕10号
郯城丰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你们关于变更郯城丰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名称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管理条例》,决定准予郯城丰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名称变更为郯城县丰华职业培训学校。
郯城县丰华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名称后,原登记证书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郯城县民政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