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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郯城县水利局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郯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郯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环发〔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日期: 2021-08-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环发〔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郯城县水利局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郯城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郯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鲁环发〔2021〕1号)、《临沂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临环发〔2021〕19号)要求,推进农村黑臭体治理,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含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村庄,不含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村民主要集聚区适当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的黑臭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对于城乡结合部已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的黑臭水体,不再列入)。

到2023年完成全县现有排查确定6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具体分解为:2021年完成2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2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2023年完成剩余2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面向社会公开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并动态更新清单,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清单管理,持续开展治理。

二、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带动、梯度推进、全面覆盖,积极打造典型示范工程,及时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带动整体治理水平提升。

(二)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选择经济适用的治理模式,综合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有效遏制农村水体污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三)齐抓共管、长效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县镇联动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长效监管体系,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方案,有序推进。要充分利用前期排查成果,深入进行调查监测,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状况,结合水体功能与去向和村民诉求,制定治理的技术路线,预估所需工程措施、工程量和实施周期,预测水体治理效果,逐一制定工程措施,以县级为单位形成整体治理方案。要尽快启动所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结合年度目标任务,优先治理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科学安排治理时序,明确实施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乡镇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系统工程,要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不同措施,对症下药,靶向治理。

1.控源截污。根据农村黑臭水体的7种不同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消除外源污染。

(1)农村生活污水类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农村延伸;对人口聚集度高、具备管网铺设条件但市政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的村庄,加快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小规模拉运模式,就近运送至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强化污水治理设施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对不具备规模化生活污水治理条件的地区,重点抓好厕所粪污治理。以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2)畜禽养殖污水类黑臭水体。采取有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推行种养结合,鼓励还田利用,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推行干清粪、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确保粪污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在畜禽散养密集区,鼓励建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加大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执法监管力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配合)

(3)水产养殖类黑臭水体。减少冰鲜饵料投放,实施水生态修复。加大水产养殖尾水及底泥污染排放监管力度,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配合)

(4)农村生活垃圾类黑臭水体。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清理农村黑臭水体沿岸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在彻底清理沿岸垃圾的基础上,对水面漂浮垃圾定期清捞。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严禁向河塘沟渠倾倒垃圾。(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配合)

(5)种植业面源污染类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利用生态沟渠、自然水塘,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和地表径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配合)

(6)工业污水类黑臭水体。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潜在环境风险,选择科学合理的治理技术,实行工业污水、黑臭水体协同治理。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和治理力度,引导企业适当集中入园。(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

(7)其他类型黑臭水体。科学选取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治理方式。(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清淤疏浚。对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开展内源治理。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科学确定清淤疏浚方案。合理确定底泥处置方式和去向,安全处理处置底泥,鼓励底泥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加强底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水体净化。对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可对破损、垮塌的沟塘沟渠及时进行生态岸坡护理,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曝气方式,有效提升水体溶解氧水平和流动性。采取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投放滤食性鱼类和贝类等措施,重构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对计划搬迁撤并的空心村和过于分散、生态脆弱的村庄,在满足防洪和排涝要求的前提下,维持渠道、河道、坑塘等农村水体自然岸线。禁止采用填埋、加盖、撒药、“三面光”、裁弯取直等简单粗暴治理方式破坏生态系统。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常抓不懈,长制久清。

1.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细化落实,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河湖的河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动农村河湖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县水利局牵头)

2.建立健全监管监测机制。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建立县级负责、镇级监督、村级参与的管理及清理维护制度,县级定期开展现场巡查抽查。对于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要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

3.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和村集体投工投劳参与整治。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度。(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

4.探索建立运维管理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机构参与治理和运行管护,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河塘沟渠及沿岸定期清理及保洁机制,落实固定保洁人员和工作经费。(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级部署协调、乡镇抓落实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健全联动机制,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高效运转,有力有序做好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关键层级,要对本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总责,明确监督管理部门,充实专业人员,做好统筹安排,完善保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实施效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二)落实资金保障。强化资金保障措施,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积极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项目资金同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将治理工程及后期运维管护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项目的治理和运营。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落实激励措施,鼓励支持争当省级试点。依托山东省农村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监管。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县级验收、市级审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向乡镇(街道、开发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于工作推进迟缓或未能完成年度治理目标的,将通报批评或报请县政府约谈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关负责同志,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附件:1、郯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目标表

   2、郯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


附件1


郯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目标表



附件2


郯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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