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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商务局“2022年郯城县汽车消费月”消费券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郯商务字〔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日期: 2022-11-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商务字〔2022〕2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要求,进一步刺激和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拉动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制定本实施方案。消费者可同时享受“2022年郯城县汽车消费月”消费券惠民活动和“2022惠享临沂消费年”汽车消费惠民活动。

一、活动主题

扩内需、促消费、保运行、惠民生。

二、活动名称、时间和范围

(一)活动名称:“2022年郯城县汽车消费月”消费券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在郯城县汽车销售领域发放惠民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

(三)参与范围

1.参加企业:在郯城县内注册的纳统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传统零售企业、餐饮企业、成品油零售企业,企业收款终端支持银联卡刷卡。(拟参与企业名单见下方)

2.领券主体: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在郯城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新购买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且在郯城县上牌的个人购车者。

三、发放方式

(一)发放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二)发放金额:消费券发放总资金100万元,郯城县财政局出资100万元。

1.对在县内购置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 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县内购置燃油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的,对上述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旧车、购置新车消费者,其报废汽车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在购车者本人名下。

(三)领取方式:

1、申请流程

购车人在郯城县购车并上牌后,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进入“临沂汽车消费券”小程序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临沂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

(1)新能源乘用车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

②购车人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③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车牌号清晰可辨,车牌为绿牌。

④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副页标有“新能源”或“新能源/混”。

⑤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2)燃油乘用车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需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

②购车人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③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车牌号清晰可辨,车牌为蓝牌。

④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

⑤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3)报废旧车购置新车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上传本人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报废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详情页)、《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一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审核流程

经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联合审核后,

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叠加发放“2022年郯城县汽车消费月”汽车消费百万补贴惠民消费券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云闪付”APP账户中。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再次提交。

3.发放原则

消费券发放自2022年6月10日开始,根据市商务局通过名单顺序进行发放,直至汽车消费补贴额度用完或活动截止。活动考虑到6月底交车开具发票的车主挂牌所需时间,消费券申请日期延长到2022年7月8日。

四、拟参与企业名单



郯城县商务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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