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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迎新春卫生大扫除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综发〔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1-16
发布日期: 2022-1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综发〔2019〕2号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迎新春卫生大扫除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16日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迎新春卫生大扫除活动实施方案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营造文明祥和、整洁有序的节日气氛,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县委办字〔2019〕1号通知和临沂市城管局临城字〔2019〕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月16日---2019年2月10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干干净净迎新春,欢欢乐乐过大年”为主题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重点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临沂市城管局通知要求,全员发动共同参与,实现管理范围全覆盖无缝隙大清洁、责任区域大清扫。按照《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和相关规定,集中人员加大保洁力度、精细度和保洁频次,严格做到责任范围内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无垃圾、无污迹,路面整洁干净,无死角;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等)、城中村等清扫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退街还院,果皮箱、垃圾分类收集点等垃圾容器清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临街单位和商铺做到环境整洁、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城市立面整洁,户外广告、店牌设置规范,消除野广告,车辆停放有序,绿化覆盖完整、公园广场安全卫生,路灯景观灯安全整洁,亮灯率达到95%以上;利用大屏幕播放大扫除相关宣传标语;做好网吧等场所监督管理。

三、职责分工

成立迎新春卫生大扫除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元曙

副组长:谢结实、王会猛、谢文连、刘同富

成员:刘昌晖、房勇、颜廷乐、崔卫国、王昆泉、徐军、孙中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卫生大扫除的日常工作,谢文连任办公室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卫生大扫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把卫生大扫除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科室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全力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卫生大扫除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通过深入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卫生大扫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文明祥和、整洁有序的节日气氛。

(三)突出重点难点,全面快速推进。我局负责主城区和城中村保洁工作任务艰巨、点多面广,要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门前五包”有关规定。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实现条块有机结合,全方位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等工作。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局卫生大扫除领导小组将按照任务目标和标准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对各部门单位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任务督办,限期完成。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的,坚决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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