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郯民发〔2017〕4号 | 成文日期: | 2017-03-15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民发〔2017〕4号
按照《郯城县2017年度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方案》要求,对照任务目标,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减少有污染气体排放,改善殡葬服务设施环境,对殡仪馆实施整体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和殡葬服务设施为目标,着力解决殡仪馆污染排放的环境突出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兼顾环境保护和服务群众,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
按照《郯城县2017年度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及殡仪馆现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一)改造任务及时间节点
严格按照环保设施要求,对火化车间进行整体改造,完善火化炉环保设施,彻底解决殡仪馆环境突出问题。
1、取消普通炉。逐步取消普通炉,减少烟雾排放。(年内完成)
2、实施炉具提升改造。对现有两台环保炉进行提升改造,安装除尘过滤设施,切实减少污染气体排放。(6月份完成)
3、更新高档环保火化炉。新上两台达到环保标准要求的高档环保炉。(年内完成)
(二)责任分工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可同志秉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殡仪馆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贯彻落实。按照《郯城县2017年度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方案》责任分工,县民政局将殡仪馆提升改造列入今年民政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制定时间节点,分阶段、按要求抓好实施和落实。
(二)建立考核机制,确保真正取得成效。按照环境保护要求,科学决策,精心策划,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对殡仪馆提升改造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确保全面完成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并真正取得成效。
(三)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殡仪馆提升改造是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的重点,时间紧,任务重,要真正以落实环保为主要目标,恪守环境保护职责义务,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全面解决殡仪馆环境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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