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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医保发〔2019〕11号 成文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22-1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医保发〔2019〕11号


各科室、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关于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郯教组发〔2019〕1号)和县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郯纪发〔2019〕4号)要求,结合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医疗保障扶贫领域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强化政治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二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信息精准,参保信息动态管理。三是积极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进一步简化优化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丰富转诊备案方式。五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四重保障”相互衔接。六是全面推进贫困人员住院“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服务、优化工作流程。七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保障。

整治时限:2019年11月底

整治责任人:杨殿奎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

工作举措:一是根据服务协议规定,加强对两定机构的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巡查,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行为,确保活动效果;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是加速推进医疗保险移动稽核系统上线运行,丰富监管手段,促使监管工作向精细化发展;五是对查处的违规定点机构进行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基金安全,保证参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整治时限:2019年11月底

整治责任人:杨殿奎、徐向军

(三)群众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问题

工作措施:一要以责任落实为出发点。切实担负起政策执行主体作用,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发挥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狠抓政策宣传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二要以政策培训为推进点。加强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窗口服务人员、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精准理解、正确解读政策,做到群众咨询能准确解答,执行政策不打折扣,使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惠及百姓;三要以群众反馈为突破点。及时收集群众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方面存在的疑惑问题,做释疑解惑工作,根据群众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突出重点改进不足,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整治时限:2019年11月

整治责任人:杨殿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局各科室、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局相关科室及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相互配合,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本行业出现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保持正常的医保服务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做法、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要定期报送,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对一些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问题,要做到统筹兼顾、合力推进。每月8日、23日前,各科室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有关问题线索报送县医保局办公室。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撰写工作情况报告,于活动结束后5日内,报送县医保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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