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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文号: 郯交政字〔2016〕120号 成文日期: 2016-10-12
发布日期: 2022-1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交政字〔2016〕12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中共山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鲁发[2016]11号),加快推进郯城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综合交通、绿色交通、智慧交通、产业交通、平安交通为抓手,以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为契机,保障农村公路通行顺畅,加快交通物流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抓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一体化,创新体制机制,重点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全面提升农村路网通达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农村道路建设。围绕特色农产、城乡客运一体化和旅游景点三个重点区域,以县乡道路升级提档为主,按照“建管养运安”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坚持“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每年至少打造一条循环样板路的,切实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为开通镇村公交创造条件。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力求主体工程、安保设施、绿化美化、客运站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则,争取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全部县乡公路改建任务,形成片区成网、网网相扣的农村公路网络,全面实现我县农村路网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循环化,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打造便民、利民、科学、环保的农村公路。从2016年起到2018年,通过3年集中攻坚,投资63314.35万元,完成19条计277.8公里达到县乡公路标准及5座重点公路配套桥梁;2016年,完成全县148条计232.91公里村道及133座村级配套桥涵建设任务,全面促进以国省干线为框架,县乡公路为依托的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道路通行需求。

(二)县乡道提档升级。2020年前,根据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的农村公路“建养管运”一体化建设思路,拟对全县19条县道及22条乡道进行调整,按规范标准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做到路面拓宽,安保设施完善,绿化全覆盖,养护全跟进,同时按照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要求,确保公路符合通公交标准,全部设置公交候车港湾(亭)。

(三)交通运输水平提升。道路运输基本完成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从粗放型发展向质量效益、环保节约型发展的转变,以科学管理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道路运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道路运输服务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道路运输有效供给能力明显增强,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运输结构趋于合理,科技进步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明显,法规体系和市场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能力充分、组织协调、运行高效、管理上乘、服务优质、安全环保的道路运输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和连接作用进一步增强,与其它运输方式共同构筑布局协调、衔接顺畅、优势互补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适应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四)城乡公共交通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满足民众绿色出行需求。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逐步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题、出租汽车为补充的绿色出行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在城区范围内,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建设,改善公交与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衔接换乘条件,促进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逐步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绿色出行需求继续调整优化城乡公交线路,实施公交站场建设。一是增加三条公交线路。投放50台纯电动公交车,新开通3条城市公交线路。二是调整十条公交线路。三是加密一条公交线路。对人流较大的2路(马头高速至沭河大桥)公交线路延长运行时间,增加车辆加密班次。同时,新建东城新区车站及城南、北城公交换乘中心,改建杨集、归义、马陵山、胜利4处镇村公交换乘中心。在部分乡镇开通镇村公交,拟在全县开通六条镇村(镇)公交线路,涉及7个乡2、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镇村新能源公交建设。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加快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2016年及2017年计划分期投放38台纯电动公交车。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建立活动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交流对接,研究推进落实工作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基层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研究推进工作,督促本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具体责任,帮助解决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上下衔接、部门对接等工作。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扎实开展。

(三)强化舆论引导。为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郯城交通”微信平台、“行风热线”、市局门户网站、交通新闻网等媒介载体,及时传播生态文明建设进展动态,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生态建设、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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