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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郯医保发〔2019〕10号 | 成文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医保发〔2019〕10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临沂—菏泽采购联盟药品(耗材)采购结果的通知》(临医保发〔2019〕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执行临沂—菏泽采购联盟药品(耗材)采购结果的通知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关于执行临沂—菏泽采购联盟药品(耗材)采购结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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