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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郯城县统计学会等20个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的批复
文号: 郯民发〔2018〕20号 成文日期: 2018-08-14
发布日期: 2022-1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民发〔2018〕20号


郯城县统计学会等20个社会团体:

你们关于注销郯城县统计学会、郯城县红花镇中国结编制协会、郯城县红十字协会、郯城县民间艺术家协会、郯城县消费者协会、郯城县人民调解员协会、郯城县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郯城县企业家协会、郯城县珠算协会、郯城县旅游协会、郯城县家庭农场用水协会、郯城县农资流通协会、郯城县粮食协会、郯城县职务犯罪预防协会、郯城县农业机械化协会、郯城县重坊镇农民用水户协会、郯城县集体建筑企业协会、鲁苏边界环境保护联合会、郯城县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郯城县高峰头镇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郯城县民政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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