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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郯民发〔2018〕20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14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民发〔2018〕20号
郯城县统计学会等20个社会团体:
你们关于注销郯城县统计学会、郯城县红花镇中国结编制协会、郯城县红十字协会、郯城县民间艺术家协会、郯城县消费者协会、郯城县人民调解员协会、郯城县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郯城县企业家协会、郯城县珠算协会、郯城县旅游协会、郯城县家庭农场用水协会、郯城县农资流通协会、郯城县粮食协会、郯城县职务犯罪预防协会、郯城县农业机械化协会、郯城县重坊镇农民用水户协会、郯城县集体建筑企业协会、鲁苏边界环境保护联合会、郯城县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郯城县高峰头镇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郯城县民政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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