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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民政局 河东区民政局关于2018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郯民发〔2018〕24号 成文日期: 2018-06-12
发布日期: 2018-06-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民发〔2018〕24号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力法》的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和市民政局边界联检工作部署,为搞好郯城一河东线边界线的联检检查工作,维护两县区社会稳定,结合两县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联合检查工作小组

两县区共同成立联合检查工作小组。由郯城县民政局副局长吴士明同志、河东区民政局主任科员王潇同志担任联合检查工作组组长。两区县区划地名科及办公室其他人员担任成员,组成2018年联合检查工作小组。

二、基本情况

郯城一河东线行政区域界线,界线代号1312132201,共涉及3个镇街5个村,其中郯城县1个镇2个村,河东区2个街道3个村。边界线自河东、罗庄、郯城三区县边界线交汇点起由西向东到河东、郯城、临沭三区县边界线交汇点为止止,全长11.33公里,沿线共埋设界碑4块界桩。

三、检查的内容和任务要求

1、沿边界线仔细的踏勘一遍,对照两区县签订的1:1万地形图,检查边界线两边的地形、地物,结合周围的参照物是否有明显的变化,界线的位置是否改变,有无变化等,界桩维护是否良好。

2、对每棵界桩进行清洗、用红漆进行涂描、拍照,并将照片汇集成册。

3、跨边界线生产、建设管理情况与有关问题的处理等。两区县根据联建任务进行详查,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界桩成果表,在实地逐点详细核对界线及界线标志物等变化情况。对查处的问题,双方将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好相关表格,作为联检报告一并上报

四、时间安排

联检工作将于2018年6月开始准备,8月中旬完成联检工作,并将联检报告送市民政局。


附: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郯城县民政局

河东区民政局

2018年6月12日



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士明  郯城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潇河  河东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成员:万亭任  郯城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张海波  郯城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副科长

          陈效宏  河东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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