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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文号: 郯文旅发〔2019〕16号 成文日期: 2019-08-06
发布日期: 2022-1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文旅发〔2019〕16号


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优化服务。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改革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任务

结合我局实际,在行政处罚中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文化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文化执法信息。

1.健全公示制度。制定文化市场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文化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按照文化市场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相关行政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记录制度。修订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1)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本单位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上级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执法处罚(简易处罚程序除外)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建立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审核主体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文化和旅游局。

3.确定审核范围

编制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上旬)

1.制定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

2.开展培训。制定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初步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8月底前)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上报公示。

(三)探索实施阶段(2019年8月-9月)

1.稳步实施。自8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在行政处罚中逐步推行三项制度。

2.优化提升。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文化局报告。

(四)总结阶段(2019年11月)

对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

(五)稳步推进完成阶段(2019年-2020年)

2019年以后,全县推行三项制度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将每年度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确保到2020年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及负责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全面推行”和“重点突破”两个方面。一是逐步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即1个方案(《实施方案》)、3个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二是注重对重点问题进行创新突破,着力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建设、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等关键性工作。

(三)抓好统筹衔接。把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今年开展的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工作,将推动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引导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三项制度推进过程。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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