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郯城县医疗保障局“信易+医保”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郯医保发〔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日期: 2022-09-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医保发〔2022〕11号

 

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郯城县医疗保障局“信易+医保”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信易+医保”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第三批)创建指标》(鲁信用办〔2021〕8号)《郯城县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共同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为诚实守信的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时提供全方位帮助,提升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信易+医保”便民服务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全县全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定点零售药店(诊所)。

(二)“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公示的“红榜”个人。

(三)县区内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二、实施内容

(一)建立信用档案。全面归集郯城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基本信息,对接郯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数据,通过对信用信息的整理、加工,建立医疗保障领域信用档案。

(二)行政信息及时公开。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列入公开事项,及时向郯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开展信用评价,郯城县公共信用信平台,整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各类信用信息、采用大数据分析模型,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形成信用评分结果。

(四)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定点医药机构减少监管频次,对信用状况较差的定点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

三、激励措施

(一)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定点医药机构采取以下激励优惠政策措施:

1、在郯城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表彰。

2、年度总额控费指标在预算基础上适当增长。

3、降低日常检查频次,以专项检查为主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医疗保障官方网站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宣传守信定点医疗机构。

4、评定结果适时推送至郯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多部门联合激励对象。

5、与银行合作。对守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信易贷”优惠政策。

(二)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医保医师采取以下激励优惠政策措施:

1、在郯城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表彰。

2、县区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13家连锁店、临沂新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7家连锁店、临沂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5家连锁店均可享受药品销售8.5折优惠(现场公告的特殊商品除外)。

(三)对“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红榜个人、县区内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采取以下优惠政策措施:

1、免收住院押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时无须预先缴纳费用,只需将被标识过信用等级的医保卡(就诊卡)通过院内系统识别就诊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状况,签署《诊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诊结束或出院后结算时只需支付医保规定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险机构划转到医疗机构账户。

2、门诊陪诊服务。来院就诊检查时,对确有需要的依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志愿者或导医人员为其全程提供陪检服务。

3、轮椅、平车借用。在就诊过程中,如使用轮椅、平车,可以仅提供本人或家属签属名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不需缴纳押金。

4、出院手续容缺办理。办理出院手续时如押金单丢失,可先予办理,一周内予以补齐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抓好工作措施落实,积极探索适合医院实际的守信激励政策。

(二)各医疗机构要在相应服务窗口显著位置设立“信易+医保”等标识,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三)各医疗机构要对“信易+医保”政策进行宣传,通过版面上墙、电子屏幕、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宣传服务对象及优惠服务政策。

(四)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梳理“信易+医保”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五)针对“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红榜个人及县区内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人群。2022年,先在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试点;2023年,在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鼓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个性化开展相关服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