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郯城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郯城益民老年公寓的批复
文号: 郯民发〔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1-14
发布日期: 2022-1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民发〔2019〕4号


郯城县善行医院:

你院申请我局为业务主管部门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郯城益民老年公寓,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郯城县民政局。望你院严格遵守相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立足本专业领域,加强管理,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养老事业发展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批复


郯城县民政局

2019年1月14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