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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文号: 郯文旅发〔2019〕29号 成文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22-11-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文旅发〔2019〕29号


根据中共郯城县纪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局文化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文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以文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主线,在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力量进一步系统排查、从严整治当前影响文化扶贫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文化扶贫取得实效,为全县经济及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

文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督导贫困村、经济薄弱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设;督导文化扶贫资金正确使用;督导文化队伍建设情况和文化管理员培训情况;督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三、治理内容

(一)意识不强,重视不够

1.对文化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暑。对推动落实文化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

2.对文化扶贫工作标准把握不准,对文化扶贫工作推进不力。

(二)“四风”问题新表现

3.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只看成绩、不找问题,或者发现问题,无动于衷,工作落实走形式。

4.缺乏担当意识,不决策不负责,履职尽责不到位。

5.不能扑下身子抓落实、求创新,急于总结经验。

(三)责任落实不到位

6.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研究指导不够,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人员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主动作为不够,对文化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够重视。

(四)工作措施不精准

7.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到村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五)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够

8.对文化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监管不够严。文化扶贫资金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四、工作措施

(一)改进调查研究。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不提前踩点,不弄虚作假;严禁为迎接检查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安排,严禁搞层层陪同。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整改责任人:赵庆兰

(二)提高工作效率。把文化扶贫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提高效能。进一步减少会议文件。督查工作直接走村入户、现场查看。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整改责任人:赵庆兰

(三)加强文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去向,防止挪作他用。督导各乡镇、村(社区)按照资金用途及时划拨使用扶贫资金。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整改责任人:赵庆兰

(四)查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开展文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群众信访舆情和举报投诉追查制度,对文化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整改责任人:赵庆兰

(五)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自查自纠和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纠正。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整改责任人:赵庆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开展文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文化扶贫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工作责任和解决措施,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宣传推广文化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文化扶贫工作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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