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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民政局关于同意花园乡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请示
文号: 郯民发〔2019〕24号 成文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19-10-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民发〔2019〕24号


县政府:

花园乡现辖9个农村社区,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村级区域扩大、功能放大、农民负担减轻、基层政权巩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拟调整花园乡部分行政村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设立朝阳社区村民委员会。辖3个自然村,分别为张哨村、田哨村、宋窑村,撤销原宋窑社区村民委员会。

花园社区村民委员会、涝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捷庄社区村民委员会、秦庄社区村民委员会、大埠子社区村民委员会、冷庙社区村民委员会、李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规模名称不变。

专此请示。


郯城县民政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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