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文号: | 郯民发〔2019〕24号 | 成文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19-10-30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民发〔2019〕24号
县政府:
花园乡现辖9个农村社区,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村级区域扩大、功能放大、农民负担减轻、基层政权巩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拟调整花园乡部分行政村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设立朝阳社区村民委员会。辖3个自然村,分别为张哨村、田哨村、宋窑村,撤销原宋窑社区村民委员会。
花园社区村民委员会、涝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捷庄社区村民委员会、秦庄社区村民委员会、大埠子社区村民委员会、冷庙社区村民委员会、李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规模名称不变。
专此请示。
郯城县民政局
2019年10月30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