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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对标赶超、创先争优”八项制度》的通知
文号: 郯审发〔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0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审发〔2021〕2号


各科室、中心:

《“对标赶超、创先争优”八项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郯城县审计局

2021年7月8日


“对标赶超、创先争优”八项制度


一、工作检讨制度

1.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

2.检讨人员一般为科室负责人。

3.重点围绕难题破解、工作态度、决策执行、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检讨工作中的缺点、不足、困难等,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采取个人检讨、分管领导点评、其他人员评议的方式进行。检讨后进行科室负责人综合素质评价。

5.检讨和评价情况作为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单次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倒数第一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次倒数第一的,作停职处理。

6.检讨工作接受县纪委派驻组指导和监督。

二、业务研讨制度

1.业务研讨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

2.各科室每次提报1-2个研讨课题,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和重点任务,确定研讨课题。

3.研讨内容主要围绕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探索提高审计质量、推动整改落实的方法措施,研讨改革创新事项等,通过切磋经验、取长补短,增强业务综合能力。

4.适时邀请部门、行业专家或优秀人才参加,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拓展研讨的宽度和深度。

5.注重将研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业务实践中检验和锻炼工作能力。

6.注重研讨成果总结,定期分析研讨实效,改进研讨方式,总结提炼经验,推出一批研讨成果。

三、团队攻坚制度

1.根据考核方案,确定攻坚任务,制定时间表。

2.定期调度各攻坚团队进展情况,帮助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局党组研究。

3.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调研等,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4.实行工作成效评价,制定考核办法,对各攻坚团队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5.对攻坚实绩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在评先选优、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突出案例,按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四、实务导师制度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审计政策法规和具体业务流程;

3.审计成果突出,有担任重大审计项目主审的经历;

4.具备较强的沟通和指导能力。

(二)产生方式

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每年可动态调整。

(三)岗位职责

实务导师主要负责对年轻审计业务人员进行实务指导和“一对一”培养,使他们尽快适应岗位需要。主要职责有:

1.结合工作需要和指导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指导计划,明确指导目标和方式。

2.及时了解指导对象日常工作和学习情况,推荐必读文件和必读书目,在共同承担的具体审计项目中,传授审计经验和技能,帮助解答审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3.定期向局党组汇报指导对象现实表现情况,并对指导期满人员提出相关评价意见。

4.鼓励实务导师与指导对象主动承担相关课题研究、申报优秀项目等。

5.实务导师参与局审计项目评审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享有充分意见表达权。

五、项目评审制度

(一)评审对象

本年度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

(二)评审人员

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局领导、实务导师组成。

(三)评审方式

1.评审工作每年一次,原则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2.评审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主动接受监督。

3.评审出的项目主要分为三类,其中优秀项目占20%、较好项目占60%、一般项目占20%。

4.评审主要采取召开会议方式,针对项目审计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思路、亮点问题等)逐一评价赋分。

5.突出结果运用,评审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六、项目调度制度

(一)调度周期

原则上每两周组织一次(审计项目分配完后即启动)。

(二)调度方式

由分管领导召集,局领导和实务导师参加,各项目主审汇报。

(三)调度内容

1.本月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审计工作流程中所处阶段,时间节点把握情况;

2.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领导出面协调或其他人员配合的工作;

3.审计信息专报等撰写报送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转换成果情况。

(四)调度管理

调度工作实行台账登记制度,每次调度应登记项目进度情况,直至项目审计完结。

七、限时办结制度

1.审计项目限时办结是指每个审计项目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均应在预定期限内完成。

2.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进度,应按相关规定要求时限完成。

3.法规科负责制定每个具体审计项目的办理时限,并建立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台账,对本局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4.审计组应坚持质量与效率兼顾原则,在实际审计执行过程中,尽可能提高效率,不得无故拖延,不得降低审计质量标准。

5.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由审计组主审填报《审计项目延期申请表》,经审计组长同意、局长签批后,报办公室、法规科备案。

八、业务会议制度

1.审计项目提交审理后,召开业务会议集体研究。

2.业务会议由局主要领导召集,局领导、实务导师、项目主审参加。

3.业务会议主要研究审定审计工作报告及各审计组提交的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审定的事项。

4.业务会议坚持问题指向性原则、整改可行性原则、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和有限容错原则。

5.项目审定后,按要求做好意见处理、档案整理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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