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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审计局关于印发《郯城县审计局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郯审字〔2017〕2号 成文日期: 2017-02-08
发布日期: 2022-11-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审字〔2017〕2号


各科室:

现将《郯城县审计局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郯城县审计局

2017年2月8日


郯城县审计局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加大执法力度,调动和激励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审计业务工作目标考核(70分)

(一)业务科室业务目标考核(70分)

1.审计项目质量(55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郯城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办理审计项目,年终根据自我推荐及抽查审计项目综合评定的平均分按比例折算得分,得分参照附件《审计项目评分标准》。

本年度内优秀项目评选中获得市、省、署优秀的,额外给科室加3分、5分、10分。被多次评为优秀的,以最高级为准。受其他档次表彰的视情况适当加分。

审计项目要按规定时间完成,每拖延一个工作日扣1分。

2.信息化建设(15分)

各业务科室按时完成全部项目的AO与OA交互工作,得15分,每少完成一个项目,扣1分。每个业务科室至少每年编写完成一篇AO实例或计算机审计方法,完不成任务的扣5分。每多完成一篇加1分。本年度内获市局三等奖或省厅鼓励奖加1分,获市局二等奖及省厅三等奖加2分,获市局一等奖及省厅二等奖加3分,获省厅一等奖加4分,如在审计署获奖,以此类推按奖项级别额外加2分。

(二)办公室业务目标考核(70分)

1.文件起草收发(20分)

按照审计公文规范的要求,草拟各类文件,同时对起草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进行审核并统一印发。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保密工作得20分。出现一处差错的扣2分。

2.统计工作(10分)

做到各类统计报表及时准确,无差错得10分,错报、漏报、迟报一次扣1分。

3.考勤值班(10分)

按时进行全员考勤汇总和安排人员节假日值班得10分。发生一次差错扣1分。

4.档案室工作目标考核(10分)

按审计档案规范要求,对档案及时装订、归档、管理,做到收集齐全,编目分类合理,组卷正确;做好档案保密和安全工作,未经领导允许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借阅审计档案。严格执行归档、调档登记制度等得10分。每出现一处差错扣1分。人为造成档案毁损、丢失等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处理。

5.其他工作(20分)

做好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得20分。出现一次失误或差错扣1分。凡受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奖项,每项按照不同级别分别加2分、3分、5分。

(三)内审法制审理业务目标考核(70分)

1.审理质量(25分)

按照上级及局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审理,经审理的项目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适当,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客观公正。达到上述要求,得基本分25分。达不到要求的,出现审理意见不正确的;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作出的修改不正确的;审理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要问题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2.工作效率(10分)

按照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完成审计项目审理,出具审理意见书,及时整理好审理阶段形成的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到相关业务科室。达到上述要求,得基本分10分。在既定时限内完不成审理任务的每个项目扣1分。

3.其他工作(15分)

认真做好审计听证、复议、诉讼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培训考试工作;做好内审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达到上述要求,得基本分15分,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

4.其他审计项目(20)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情况,参照其他业务科室的审计项目评分标准执行。

(四)重点建设项目业务目标考核(70分)

1.审计任务(20分)

完成市重点项目办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项目数量,对年度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决算审计、跟踪审计,并严格按照审计程序操作,得20分。每少审计一个项目,扣2分。

2.建设项目审计质量(35分)

保证审计质量,及时、科学、准确地出具工程决算报告,得35分。一个工程项目审减率超过20%且核减金额超过30万元的,一个项目加2分;一个工程项目审减率超过25%且核减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一个项目加3分;一个工程项目核减率超过30%且核减金额超过80万元的,一个项目加4分。出现审计质量问题,引起建设方、施工方出现不服,委托其他工程造价机构审计,出现核减金额超过审计决算报告的,扣5分。

工程审计项目建立内容齐全的工作台账,工程审计资料及时、安全、完整整理归档,不得遗失,每出现一处错误扣2分。

3.其他审计项目(15分)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情况,参照其他业务科室审计项目评分标准执行。

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20分)

(一)廉政建设(5分)

1.认真遵守各项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无举报,审计人员无不良记录的得5分。

2.在工作中,违反廉政纪律,有举报、审计回访时有反映,并经查实,一次扣5分。有严重违反廉政纪律的,一票否决。

3.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如有违犯,一票否决。

(二)遵守纪律(10分)

自觉遵守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得10分。凡无故迟到不参加点名者,迟到一次扣科室0.5分;无故不请假不上班者一人次(天),扣科室1分。无特殊事情,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私事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办理。请事假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事假一天以上由局长批准,事假最多三天;超过三天抵扣本人休假天数;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三)安全卫生(2分)

认真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得2分。电脑、空调等下班后未关闭的,发现一次扣1分。

(四)政治业务学习(3分)

按时参加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学习笔记记录完整,得3分,无故少参加一次,扣科室0.5分。

三、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考核(10分)

(一)信息宣传(7分)

每人每季度撰写一篇审计信息,全年至少被市级以上(含市级)采用信息稿件2篇,完成任务,得7分。未完成任务的,本项不得分,并取消评先树优资格。每多采用一篇根据级别加分,被市局及市级报刊媒体等采用每篇加1分,被省厅及省级报刊媒体等采用每篇加2分,被审计署及国家级报刊媒体等采用每篇加3分,信息重复采用的只加一次最高分。被县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分,被市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分,省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3分。

年终考核时,各科室向考核组提供信息采用原件。多人合写的信息按平均分配。

信息宣传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二)审计刊物征订(3分)

各科室每年完成局里分配的刊物征订任务的得3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每多完成10份,加1分。

四、其他加分事项

(一)参加全省、全市审计系统业务比赛、竞赛及单项考核进入前三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分、3分、2分,获得其他奖项得1分。

(二)参加全省、全市审计系统科研课题、比赛竞赛及论文征集等活动的,每一人次得10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另加30分、20分、10分。

(三)各科室每年提交1篇文明创建信息(主要是本科室好人好事、道德模范事迹),每采用1篇文明创建信息,加3分。

五、结果运用

年终业务考核按科室实际得分排名,前五名为先进科室,予以表彰,先进科室人员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排名末两名的科室,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为末位的科室,负责人予以免职。

为确保考核活动的顺利进行,局成立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年底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对于特殊情况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本办法自发布起实行。


郯城县审计局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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