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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民发〔2020〕10号 成文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2-11-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民发〔2020〕10号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马陵山景区旅游开发办、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民政局

2020年3月30日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责使命,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对照民政部2020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和全市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决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坚持“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底线思维和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和改进工作措施,为全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一)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既不能错保,更不能漏保。一是强化低保兜底作用。配合扶贫办、残联等相关部门全面比对、摸排即时帮扶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困难人群,及时掌握未纳入救助范围的人员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效果实。全面自查自纠低保行政文书规范使用情况、杜绝分配低保指标执行情况,确保问题及早发现、及时整改。认真落实低保“渐退”政策。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低保渐退期,不能因取消低保造成返贫。二是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金民工程”系统中低保单人户要逐人排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本人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县民政局逐人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围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需求,落实“五有”(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全面推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卡制度。三是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对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等困难群众,可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全面公开县乡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夯实乡镇(街道)、村(居)主动发现责任,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完成时限:5月底;分管领导:田全文;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

(二)持续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面清理纠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大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加大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力度。各乡镇、村(居)长期公示低保对象名单,县民政局及时公示低保金按月社会化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分管领导:田全文;责任单位: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三)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政策。严格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和及时足额发放。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低保数据、残疾人证数据和殡葬服务机构火化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比对,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完成时限:5月底;分管领导:吴士明;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

(四)增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进入中心敬老院供养,持续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试点农村幸福院社会化运营,探索农村幸福院长效运营机制。(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分管领导:吴士明、田全文;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

(五)扎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相应生活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实现“应养尽养、应保尽保”。(完成时限:5月底;分管领导:吴士明;责任单位:儿童福利科)

(六)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郯城慈善总会继续开展好“慈心一日捐”等社会救助活动,引领社会组织发挥扶贫助困职能,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完成时限:5月底;分管领导:吴士明、田全文;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准确了解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和需要照料帮助的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状况和真实需求,跟进做好救助帮扶工作。对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条件的,要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快速审批纳入对应保障范围。对有照料服务需求的特殊困难人员,由乡镇(街道)、村(居)负责落实照料监护责任。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救助标准可在现行政策区间内就高确定。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可根据困难程度确定临时救助金额。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在保低保、特困人员(除因死亡自然减员的)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完成时限:5月底;分管领导:吴士明、田全文;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

三、严格时间进度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对全县民政系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4月上旬)。对照工作重点,紧密结合《郯城县民政局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针对工作短板弱项,全面深入梳理排查。在前期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基础上,统筹开展贫困人口全面排查,加强与扶贫办、残联等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信息共享比对。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核查民政、扶贫等部门监测发现的以及当地通过全面排查、信息共享发现的困难人员,及时掌握贫困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

(三)全面整改阶段(2020年4月中旬-5月底)。对照发现问题,精准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上下联动抓整改,确保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提供救助帮扶服务,县民政局依规发放资金。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6月上旬)。深入开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民政脱贫攻坚政策“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于需要政策层面解决的问题,抓紧研究并提出解决的思路措施及时报市局,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

四、认真组织推动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今年的头等大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民政脱贫攻坚任务。

(二)强化督促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建立督促调度机制,定期督促调度各乡镇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严格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畅通民政各项业务服务热线,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低保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深化作风能力建设。要把作风能力建设贯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政策落实不力、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努力营造民政脱贫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决杜绝出现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负面舆情,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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