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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郯城县影院剧院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郯文旅发〔2021〕37号 成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1-1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文旅发〔2021〕37号


为了预防因发生地震、火灾、斗殴或者其他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人员慌乱、拥挤和阻塞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导致的踩踏惨剧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影剧院防止楼梯捫挤踩踏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夏立坤

副组长:郁传信、李宝杰、赵咏雪

成员:郭建超、刘宏叶、宋永晴、闫迪迪、李振东

组长工作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整个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工作职责: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指挥有关单位人员开展事故现场救援,事故调善后处理等工作。

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通知消防、公安、安监、卫生宣传等部门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交通保障工作

4、负责涉案人员监控工作;

5、负责将事故在规定的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工作。

二、防范准备及措施

1、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都张贴有应急标志,平时应加以留心。

2、逃生时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逃离,千万不能拥挤。

3、不要轻易跳楼,除非安全事故已经危及到生命。

4、火灾发生,逃生无路时,应靠近窗户或阳台,关闭迎火门窗,向外呼救。

三、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发现初起火灾,应及时报警并利用楼内的消防器材及时扑灭

2、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惊慌失措、盲目乱跑。

3、火势蔓延时,应用湿毛或湿衣服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撇离。尽量避免大声呼喊,以防止有毒烟雾吸入呼吸道。

4、离开房间后,应关紧房门,将火焰和浓烟控制在一定的空间内。

5、利用建筑物阳台、室内布置等逃生,也可将被单结成牢固的绳索,牢系在窗栏上,顺绳滑至安全楼层。

6、逃生无路时,应靠近窗户或阳台,关闭迎火门窗,向外呼救。

四、事故报告、要求及现场保护

(一)报告程序要求

1、事故发生后,影剧院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外,必须立即向县文化和旅游局报告,再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在第一时间报上级部门。

2、影剧院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小时内将应急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任何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时,在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事故调査处理

1、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和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后果,应追究其负责人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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