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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郯城县第七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暨第六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
文号: 郯文旅发〔20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06-29
发布日期: 2022-06-2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文旅发〔2022〕30号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大力传承弘扬沂蒙精神,丰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拟于2022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组织举办郯城县第七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和第六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唱好新时代主旋律,奏响新时代最强音,全面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郯城县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时代风采,丰富、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担当作为,为建设大美新郯城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郯城县委宣传部、郯城县直机关工委、郯城县

团县委、郯城县妇联、郯城县总工会、郯城县财政局、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郯城县商务局、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郯城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郯城县文化馆、郯国古城景区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

地点:郯国古城御街、乡镇(街道)社区等各类文化广场。

五、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暨艺术培训机构才艺展演(7月8日—7月20日)

承办单位:郯城县文化馆、郯国古城

协办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局登记的县内各艺术培训机构

地点:郯国古城御街

(二)“沂蒙乡韵”庄户剧团优秀剧目展演(7月20日—7月25日)

承办单位:郯城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郯城县内各庄户剧团

地点:郯国古城御街

围绕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庄户剧团在基层文化惠

民演出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参加汇演。

(三)“舞动沂蒙”第六届广场舞大赛(7月25日—7月29日)

承办单位:郯城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地点:郯国古城御街

每个乡镇、街道各推荐二支代表队, 由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比赛,推荐表现突出的一支队伍,参加全市广场舞比赛。

(四)百姓舞台•激情广场(7月30日—8月6日)

承办单位:郯城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文艺类社团、协会、培训机构、幼儿园

地点:郯国古城御街

以全县文艺类社团、协会、培训机构、幼儿园为演出主体,组织举办广场系列专场文艺演出。

(五)系列专场演出

艺术培训机构专场、“舞战马陵”街舞挑战赛、“摇滚之夜”专场演出等系列群众文艺专场演出、戏曲纳凉晚会、广场小型音乐会、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原创小戏小品音乐作品展演、美术书法摄影比赛展示。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举办灵活多样、群众喜爱的系列广场文化活动。

六、措施要求

郯城县第七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和第六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是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社会文化活动,活动规模大、参与群众多、历时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计划,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各级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宣传部门牵头统筹,融媒体中心宣传报道,合力推进广场文化艺术节和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有关比赛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注重创新。要结合喜迎二十大、乡村文化振兴、脱贫攻坚等,组织创作力量,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新征程和移风易俗、文明励志、催人奋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演身边人、唱身边事”,满足群众新时代美好文化需求。

(三)广泛发动。广场文化艺术节是老百姓的文化节日,各部门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扎实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有效扩大演出的社会影响面,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动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创造活动和展演展示,确保该项活动的群众性。

(四)明确责任。广场文化艺术节和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强化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工作分工,划分为四个工作组。

1、活动统筹和宣传工作组

负责组织好广场文化艺术节和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撰稿、照相、录像等工作,通过电视、电台宣传广场文化艺术节的盛况。(责任单位:郯城县融媒体中心)

广场文化艺术节和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责任单位: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安全保障工作组

(1)根据广场文化艺术节和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的活动内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郯城县公安局、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负责本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和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期间广场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责任单位:郯城县交警大队)

3、保障工作组

(1)负责本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和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期间广场周边环境秩序的维护。(责任单位: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负责本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和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期间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责任单位: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3)负责广场演出用电保障工作。(责任单位:郯城县供电公司)

4、活动实施工作组

重点抓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联系各类展演、比赛的队伍。(责任单位:郯城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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