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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民政局整治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重点领域问题实施方案
文号: 郯民发〔2021〕20号 成文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民发〔2021〕20号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郯纪办发〔2021〕11号)的要求,为深入整治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重点领域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围绕“惩腐打伞”常态化,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扎实开展涉黑涉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整治活动,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斗争氛围,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主要措施

1.选优配强村委班子。结合全省新一轮村“两委”换届,大力选拔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经济能人、新乡贤担任村干部。创新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方式。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加快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加强村(居)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培训。通过村委会成员集中培训、乡镇日常教育培训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分类抓好村委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3.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全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领域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问题整改,将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边扫、边治、边建,及时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4.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化行动。按照“规范公开栏、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五个规范要求,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村务公开内容更新和管理制度,加强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基本实现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规范化目标。

三、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深入查摆扫黑除恶问题和弱项,建立问题台账。

2.整改查处阶段(2021年6月中旬—11月)。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3.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短板,对行动成果进行评估,形成创新性的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精神,把集中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周密组织,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抓好宣传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行动宣传工作。要把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作为基础性工作,把握节奏、整体谋划,确保工作有序、稳妥、顺利开展。

(三)注重行动实效。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推进的总体安排,将扫问题整治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问题整治取得实效。

郯城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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