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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民政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街道、开发区)民政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号: 郯民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6
发布日期: 2022-01-0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民发〔2022〕1号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经研究,现将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街道、开发区)民政工作责任分工予以公布。局领导干部要深入所联系的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以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政权治理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积极配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促进全县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郯城县民政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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