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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公安局关于印发《郯城县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文号: 郯公通〔2021〕32号 成文日期: 2021-05-18
发布日期: 2021-05-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公通〔2021〕32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郯城县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十二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郯城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8日


郯城县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十二条措施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做实事”活动,回应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提升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为群众办实事十二条措施。

一、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引导群众注册登录“临沂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在线申领电子身份证,办理各类业务时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开展跨区域通办服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将大部分业务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网上服务。

三、精简办事证明材料。群众申报户政业务凡材料齐全能够当场办结的,实行即来即办、一次办好。需要调查核实或上报审核的,推进网上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群众申报相关业务非核心材料缺失时,予以先行受理,规定时间补齐,确保实现群众少跑腿。

四、拓展群众咨询渠道。及时编制上网事项服务指南,动态化常态化维护。及时更新线下窗口单位的明白纸,保证群众一看就懂。加强窗口民警业务培训,实行延伸服务,保证答复咨询群众一问就懂。加强咨询电话服务,保证公开咨询电话一打即通。

五、推广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在全县部分业务量较大的派出所,设置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实现居民身份证全流程自助办理,自助办理点通过“郯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六、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开通赴港澳商务企业登记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可通过“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上传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后及时反馈结果。

七、改进老年人服务。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现场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设置老年人等候专座、无障碍通道,配置不同度数的老花镜、大字体办事指南等设施。针对居住在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推行委托亲属代办模式,确须本人办理的,采取电话预约、上门受理、送证上门等服务措施。

八、深化“巡逻+”合成化巡防郯城模式。坚持巡逻定里程、走访定户数、考核定指标,民警巡逻与走访宣传、破案打击、治安检查、护学岗、督促农村站岗巡逻等同步运行,落实“警灯闪烁”工程,震慑违法犯罪,降低可防性案件发案率,打造“平安高地”。

九、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中小学和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等。设置护学岗,开展“护学岗”站岗巡防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十、大力侦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牢固树立“案件无大小,民生无小事”理念,全力打好“破小案”民心战,将打击矛头对准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侵财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网络涉赌、涉黄等新型犯罪,采取集中统一清查等措施,及时遏制“黄赌毒”丑恶现象蔓延。

十一、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施细则》,全面落实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制度,对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认错认罚、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案件,通过优化办案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等方式,实现案件快办快裁。

十二、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警务理念,开展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攻坚和重点区域整治,深化预防、化解、整改、打击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建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合法合理信访事项,切实压减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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