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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光荣弹送达工作实施办法
文号: 郯退役军人〔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4-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退役军人〔2021〕3号

 

为进一步规范享受抚恤补助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切实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市优抚褒扬纪念工作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沂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关于光荣单送达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服务导向,政治上高站位、工作上高标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优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加快推进优抚工作提标增优、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探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衔接、与服务对象贡献相匹配的优抚工作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彻底解决政策宣传“下不去”、日常联系“缺载体”、实际情况“不掌握”等突出问题,实现“点到点”宣传。政策进村入户、“心贴心”的交流,沟通更加融洽、“面对面”服务,温暖送到心坎、“手拉手”帮扶,关爱更加精准,破解全县优抚褒扬纪念工作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破除影响和制约优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改革创新突破,着力打造“三个优抚”—“活力优抚、暖心优抚、智慧优抚”,从而使广大优抚对象获得感、荣誉感不断增强。

三、送达对象

送达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四、送达内容

(一)基本要素。内容包括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姓名、属别(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待遇金额、发放日期、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二)设计要求。设计上要契入“传承鱼水情、服务沂蒙兵”党建品牌元素;光荣单的填写要工整规范、内容详实、金额准确,实现一人一单、每月一单;光荣单上要公布乡镇、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联系电话,让服务对象能及时找到人、顺利办成事。

五、送达规范

(一)按时送达。光荣单实行一月一填、一月一送,每月抚恤补助资金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后5日内,送达本人手中。

(二)分类送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按照活跃程度分为一类人员(诉求2年以上未得到解决的)、二类人员(诉求未得到解决的)和一般人员。一类人员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相关乡镇的班子成员负责送达;二类人员由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负责送达;一般人员由社区、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送达。

(三)政策宣传。为优抚对象讲清讲透资金的打卡时间、待遇标准等,让优抚对象心里有本明白账。要积极宣传和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关于优待抚恤、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好政策及时告知优抚对象。

(四)问题收集。通过每月上门送达光荣单,工作人员要与优抚对象见面谈心、沟通交流,掌握优抚对象身体状况、思想动态,对提出的问题诉求、意见建议要及时收集,认真填写《优抚对象问题意见收集表(样表)》,上报反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五)业务帮办。对残疾带病、年老体弱等优抚对象提供必要服务,对需要办理待遇审批、身份认定、就业培训、创业贷款、困难帮扶等业务的进行帮办代办。

(六)协助配合。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医疗巡诊、走访慰问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思想认识。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切实增强对光荣单送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自觉以光荣单送达工作为抓手,真正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光荣单的宣传、交流、服务、帮扶四大作用。

(二)统筹工作开展。按照县退役军人局主推指导、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主抓落实、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责送达的工作原则,统筹开展全县光荣单送达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光荣单送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采取日常督导、随机暗访、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检查,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严格落实送达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将送达工作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满意群众。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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