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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郯城县国土资源局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国土资字〔2017〕14号 成文日期: 2017-06-20
发布日期: 2017-06-2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国土资字〔2017〕14号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根据市局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1日——6月27日

三、宣传重点

广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基本国情国策国法,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宣传国土资源系统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工作成效;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加强土地整治的做法、成效;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利用局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摆放宣传标语牌及悬挂条幅;征订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二)在县人民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站。悬挂全国“土地日”宣传咨询站条幅;组织青年志愿者、干部职工到咨询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宣传咨询组、后勤保障组、材料组、宣传车组)

(三)组织青年志愿者到普法教育基地(实验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送宣传资料。(责任单位:进普法教育基地宣传组)

(四)局门户网站开设全国土地日宣传专栏,发布国土资源的有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等。(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五)利用人民广场的电子大屏幕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责任单位:法规科)

(六)各国土资源管理设立基层宣传点。(责任单位:各国土资源所)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各项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研究我局成立庆祝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颜廷峰

副组长:张 青 韩子刚 田庆松 陈 委 马 军 王济宇

成 员:田全新 杨国栋 邹 勇 孙和平

   陈都堂 张春运 刘传金 于洪国

   徐 明 庞 莉 房树高 郑开春

   马宗奎 徐会友 徐 峰 于安东

   陈继堂 张 峰 徐 芳 孙秀玲

   孙 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委任办公室主任,马宗奎、许传熙、颜征、张宗民、陈强、徐晓杰为成员。并设六个活动小组,具体如下:

(一)监督检查组

组 长:马 军

副组长:徐会友

成 员:宋敏云 张瑞哲 陈 强

负责到各乡镇、各单位监督检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联系广播电视局,做好不动产知识问答活动。

(二)宣传咨询组

组 长:张 青

副组长:邹 勇 孙和平 陈都堂 张春运 刘传金

    徐 明 陈继堂 徐 芳 庞 莉 房树高

    徐 峰

成 员:张丰善 朱光辉 张 靖 姜庆贺 刘春华

   孙 雨 刘彦昭 孙冰清 李如静 窦锦铭

   王海青 黄 慧 张 坤 徐启君 徐 琨

   吴振英 王 伟 葛从福 徐 强 苏宏瑞

   刘 鹏 艾小森 程 飞 张 铭 张德猛

   蔺继翠 郑燕燕 刘爱红 侯振奎

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散发“土地日”宣传材料。

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期间,不动产前台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做好有关宣传。

(三)材料组

组 长:陈 委

副组长:马宗奎 孙秀玲 孙 琦 许传熙

成 员:张宗民 徐晓杰 寇 川 贺 超

负责印制宣传彩页,制作宣传标语牌、咨询站横幅等。

(四)宣传车组

组 长:韩子刚

副组长:田全新 于洪国

成 员:王 敏 张素明 肖 斌 李怀念

负责租赁宣传车,并跟车宣传。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济宇

副组长:张 峰 侯培真

成 员:颜 征 刘宗华 张则栋 李文娟 刘 涛

负责准备宣传桌椅,联系县领导出席宣传,联系电视台做好新闻报道,搞好拍照、摄像工作等。

(六)进普法教育基地宣传组

组 长:田庆松

副组长:杨国栋

成 员:杨猛猛 许继红 李 驰 徐 娜 张琛硕

负责到我局普法教育基地开展普法教育,通过课堂授课、召开座谈会、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项宣传活动负责人要认真谋划,及时准备好宣传内容。各单位、各科室、各国土所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这次集中宣传工作,实行分工负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承办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并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人,加强联络,积极协调,在具体分工的基础上,分工不分家,确保各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协调一致,各项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二)勤俭节约,注重实效。各单位、各科室、各国土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宣传方式。各项活动的安排要体现务实简约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 、切实保护耕地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要积极改进宣传方式,以公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协调,确保安全。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公众场所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时,要积极、认真解答群众困惑,确保在活动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四)宣传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国土所要在6月30日前报送宣传活动总结及宣传图片(3张,不重复)电子版发送至法规科邮箱(tcgt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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