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郯统字〔2021〕9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统字〔2021〕9号
局各科室、中心:
为充分发挥网络在传承文明、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升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树立文明单位良好形象。经领导研究决定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潘宗龙
副组长:郭佩秋
组员:丁泉林,李金珠,徐雅奇
二、主要工作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参与文明办组织的重大活动。配合各个时期上级文明办重点工作,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组织撰写重要稿件和评论文章。
2、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富于特色的文明传播活动。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重大活动,主动策划具有特色的传播活动,动员志愿者参加。
3、自发开展传播活动。各志愿者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传播。具有相似工作特点或相同趣旨的志愿者可以结成特色志愿团,建立QQ群、微信群,结对开展各种专项文明传播活动。
三、其他要求
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工作,着眼点在于“文明”,着力点在于“传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具备较好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具备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掌握网络技术和网络传播方法。
郯城县统计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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