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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的实施意见
文号: 郯市监字〔202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6-21
发布日期: 2022-06-2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市监字〔2022〕24号


各有关涉外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159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13号)精神,加强涉外企业海外维权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县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为我县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我县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适应需求,工作机制得到健全,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支撑保障有力加强,服务队伍稳定壮大,社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体制机制建设

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临沂工作站的优势资源,构建我县便捷、高效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途径,为我县涉外企业联系沟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专家、专利代理师、律师团队和公证机构等帮助企业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效率和质量。加强海外维权公益服务,开展重大知识产权案件跟踪研究,建立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定期发布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报告,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研究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引导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数据库和数据分析机制等向“走出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纠纷防控和风险预警。

(二)建立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采集渠道

加强对产品进出口、参展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活动进行保护和维权,为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争端提供咨询和帮助,积极向涉外企业提供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为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指导涉外企业在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全面收集与诉讼相关的信息,综合判断对方的真实目的和意图,并根据企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海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应对策略。

我县涉外企业涉及国外知识产权保护或维权援助事项,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协调处理的,可填写《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申请书》,并同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报送纠纷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个人身份证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涉案知识产权文件(例如涉案专利文本、涉案商标注册证、版权登记证书等),涉案法律文件(例如律师函、起诉状、行政机关通知等),以及其他材料,并拨打县市场监督局电话(0539-2722722)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构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协调解决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涉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申请书》后,应主动与涉外企业对接,在充分沟通了解涉外企业具体需求的基础上,将有关材料递交省、市级部门并汇报有关情况,由上级市场监管局研究出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行政指导意见书》,指导涉外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涉外知识产权风险。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场监管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传林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王正伟 郯城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

成 员: 杜敏强 郯城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发展保护服务股股长

孙皓悦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保护科副科长

梁 萍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保护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杜敏强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通过宣传、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切实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专业水平,提升涉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纠纷应对、主动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纠纷应对指导申请书新版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1:纠纷应对指导申请书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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