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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分进行身份审核的通知
文号: 郯卫发〔20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卫发〔2022〕5号


根据《关于做好临沂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临教招考〔2022〕3号)要求,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参加2022年初中应届在籍在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实行加分政策。为做好符合条件考生身份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普通高中加分的条件

1、独生子女,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

2、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中的子女。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以学校为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父母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其所在的计生管理单位申请。

(二)乡级初审。乡镇卫健办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热情为计划生育家庭做好服务,严格落实身份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出具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

1、考生父母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其计生管理所在乡镇卫健办签署中考加分《承诺书》,特殊情况的需出具相关材料。

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卫健办要通过核对人口基础信息、公安户籍等相关数据,确认子女信息;对一孩户重点核对是否确系独生子女,对双女家庭要重点核对是否为农村家庭、生育是否合法。对已怀孕的,不再予以出具加分证明;对有生育史的,进一步调查核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乡镇(街道、开发区)卫健办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人口基础信息卡》,在信息卡上注明“该户子女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特此证明”,审核人、卫健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特殊情况的,由乡镇卫健办调查后出具相关证明。考生父母存在离异现象的,需出具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离异后抚养方未再生育、收抱养子女证明;考生父母存在丧偶现象的,需出具死亡证明等材料;考生父母存在收养行为的,需出具收养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4、父母计划生育管理关系属于县外,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需提供微机打印的人口基础信息档案和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并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在县外学校报名的学生,其父母在县内管理的,由其父母持报名学校证明,到计生管理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县卫健局复核后给予出具证明。
(三)学校公示上报。学校根据各卫健办出具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整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录入《郯城县2022年符合中考加分政策人员摸底花名册》(不可随意改变表格格式),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人口基础信息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数据于4月29日前报送县卫生健康局群众工作科。

(四)县级审核。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内各学校报送的人员名单,通过核对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公安户籍数据相关信息,集中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反馈县教体局。个人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学校公示确认。县教体局将县卫生健康局反馈的人员名单返到学校进行二轮公示,有异议的,反馈到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的,确认加分资格。

三、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政策,切实做好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家庭报考普通高中加分工作。凡是故意隐瞒实情,工作不负责任,出具虚假证明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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