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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3〕89号 成文日期: 2023-11-27
发布日期: 2023-11-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字〔2023〕89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郯城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

批复

县民政局:

经县政府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对城区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的方案,批复如下:

1.原205国道城区段,北起G205山深线郯城县官塘村东,南至G205山深线与郯东路交叉处,命名为“郯子大道”;

2.盛世华府小区西侧南北向道路,北起田园路,南至师郯路路段,和郯中路在一条线上,仍命名为“郯中路”;

3.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南门前东西向道路,东起东庄路,西至盛世华府小区,命名为“盛文路”;

4.四方家居南侧东西向道路,东起沭河西路,西至工业路,命名为“长安路”;

5.山东龙立恒医药有限公司北侧东西向道路,东起于公路,西至恒通路,命名为“扁鹊路”;

6.医药产业园医药IT区东侧南北向道路,北起建设路,南至皇亭路,命名为“仲景路”;

7.山东福长药业有限公司南侧东西向道路,东起恒通路,西至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命名为“福长路”;

8.山东海量新材料有限公司西侧南北向道路,北起白马河东路,南至团结路,命名为“立新路”。

请按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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