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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郯政发〔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12-11
发布日期: 2023-12-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发〔2023〕5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郯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2

郯城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3

郯城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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