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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郯科发【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科发〔2023〕4号
郯城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公布县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全县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县科技局牵头组织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清理。经县科技局研究,决定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对宣布废止的县科技局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废止的县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郯城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宣布废止的县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登记号 |
施行日期 |
1 |
郯城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郯城县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郯科发〔2022〕2 号 |
TCDR-2022-005001 |
2022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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