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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转郯城宏创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3〕84号 成文日期: 2023-11-09
发布日期: 2023-11-0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字〔2023〕84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转郯城宏创高科技电子产业园

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宏创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郯国资〔2023〕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郯城县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郯城宏创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9月15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划转郯城宏创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郯政字〔2023〕71号)同时废止。

二、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要求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对权属企业的管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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