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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郯政字〔2023〕5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11 |
发布日期: | 2023-08-11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郯政字〔2023〕57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郯城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
批复
县民政局:
经县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栗园路等6条道路的命名方案,批复如下:
1.郯城街道卫生院新院区南侧道路,东起东庄路,北至田园路路段,命名为“栗园路”;
2.北关四新村小区东侧道路,南起人民路,北至古城路路段,命名为“龙泉路”;
3.郯城慈善总会南侧道路,东起郯西路,西至振兴路路段,命名为“兴泉路”;
4.郯城县中医院东侧道路,北起皇亭路,南至南外环路段,命名为“南马路”;
5.新修建郯国古城西侧中间东西向道路,东起问官路,西至富民路路段,命名为“凤鸣路”;
6.郯城火车站站前凹形路,包括站前道路、站前广场南侧东西路、站前广场北侧东西路,命名为“站前路”。
请按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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