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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3〕57号 成文日期: 2023-08-11
发布日期: 2023-08-1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字〔2023〕57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郯城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

批复

县民政局:

经县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栗园路等6条道路的命名方案,批复如下:

1.郯城街道卫生院新院区南侧道路,东起东庄路,北至田园路路段,命名为“栗园路”;

2.北关四新村小区东侧道路,南起人民路,北至古城路路段,命名为“龙泉路”;

3.郯城慈善总会南侧道路,东起郯西路,西至振兴路路段,命名为“兴泉路”;

4.郯城县中医院东侧道路,北起皇亭路,南至南外环路段,命名为“南马路”;

5.新修建郯国古城西侧中间东西向道路,东起问官路,西至富民路路段,命名为“凤鸣路”;

6.郯城火车站站前凹形路,包括站前道路、站前广场南侧东西路、站前广场北侧东西路,命名为“站前路”。

请按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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