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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号: 郯政字〔2023〕64号 成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字〔2023〕64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对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张玉安同志:负责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供销、生态环境、沂沭河管理、采砂管理、气象、烟草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郯南农场、县供销合作社、市畜牧场。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县气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郯城县中心、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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