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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谢飞同志解读《郯城县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府网站:谢局长,您好!请问《郯城县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原则是什么?

谢飞:《创建方案》起草过程中,坚持的主要原则: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依据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坚持与县情实际相结合。立足我县实际,因地制宜,明确我县参与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的各项重点工作。

县政府网站:请问《实施方案》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谢飞: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对照创建验收标准进行任务分工,并结合我县渔业实际,全面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形成《创建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的意见,形成定稿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4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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