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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近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郯政发〔2022〕5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方便各单位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起草背景

为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管理,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30日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市政府办公室于7月30日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发〔2022〕11号),要求各县尽快编制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于8月底前公布。对此,县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牵头编制了《郯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政策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发〔2022〕11号)。

3、出台目的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4、主要内容

我县清单共认领行政许可事项274项,基本涵盖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相关事项,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重要基础。各部门要根据清单内事项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对上级依法依规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防止监管缺位。

解读人:李宇

解读电话:0539-6221585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7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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