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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郯城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简明问答

问:郯城县“十三五”期间的农业发展取得哪些成果,“十四五”的发展基础是怎样的?

答:我县农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年,全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5.95亿元,比2015年增长29.0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51元,增长22.38%,年均增长4.12%。“十三五”期间,全县64个贫困村摘帽,累计减贫5.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7.3%到2018年底基本“归零”,如期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但是也存在限制发展的许多问题,如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不足等问题,需要尽快补齐短板。

问: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这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县“三农”发展已进入“四期叠加”的发展阶段,乡村发展活力和动能将进一步释放,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将更加明显,但也面临着严峻考验。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能力较弱,农业科技的支撑能力有待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度低,提升现代化水平十分必要。

问:“十四五”期间,我县将要实现哪些目标任务?

答:到2025年,形成具有郯城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包括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超过50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3亿元、2/3以上的行政村集体收入超过5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左右,农村恩格尔系数降低至26%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45:1以内等目标。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农业农村新发展格局,真正实现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4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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