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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

为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19年年底前,县政府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成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并运行,相关部门依托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省工作平台推广应用。使用省工作平台进行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已建成的同类平台由各级相关部门做好与省工作平台的对接,实现抽查检查结果互联共享。

(二)规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好抽查事项的比对、认领和调整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导入省工作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健全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对应的“两库”,并根据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四)统筹制定抽查计划。统筹制定本辖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抽查事项。结合监管实际,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

(五)完善抽查检查实施机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采用综合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等形式落实抽查计划,检查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或导入工作平台并在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

(七)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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