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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郯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郯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郯政字〔2023〕17 号,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期。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出台了《郯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政策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临政字〔2022〕50号)。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4部分,包括背景与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背景与形势。梳理“十三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分析“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确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化“四减四增”、加快碳达峰进程、加强生态环保修复与监管、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九大任务。

(一)深化“四减四增”

一是关于绿色发展根基。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生态治理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探索推进环境治理新模式和绿色金融产品。

二是关于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木业、化工、五金铸造等低效落后产能,提高工业涂装、饲料加工等产业集中度,严格落实“两高”项目减量替代,重污染企业全部退出建成区,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安全水平,加快处置“僵尸企业”资产,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开展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

三是关于能源结构调整。加大煤炭消费管控力度,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加强节能审查监管,倡导节能减排。

四是关于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计划推进柴油货车淘汰,实施重污染天气交通控制,加强油品质量检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和智慧交通,加快充电设施、充电站群建设。

五是关于农业投入及用地结构调整。减少化肥使用,规范农药使用管理,推广水肥一体化和绿色防控技术,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和节水农业。

六是关于生态环保产业。积极发展环保制造、环境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进程。

(二)加快碳达峰进程

一是关于碳达峰行动。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和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鼓励降碳创新,探索低碳、近零碳试点。

二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发展先进技术,支持技术创新,有效控制工业过程、交通领域和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有序控制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

三是关于应对气候变化。披露企业碳排放信息,积极开展应对行动,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三)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关于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开展季节性差异化管控轻度污染天气,力争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是关于重污染天气应对。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清单,分行业、分区域、分时间、分类别制定污染减排措施。

三是关于大气污染源治理。加强燃煤机组、锅炉、铸造、铁合金、砖瓦等行业污染物深度治理,实施重点行业VOCs全过程控制,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道路抽检、违法查处等方式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加强施工工程扬尘管控,实施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逐步开展大气氨排放管控,强化餐饮油烟排放日常排查和执法检查。

(四)提升水生态环境

一是关于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探索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和总氮总磷排放控制,定期监测断面水质并评估达标情况,严格落实省市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探索开展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是关于水污染防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提高工业水污染治理水平,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分类推进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厂改造,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三是关于生态用水保障。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打通全县河渠管网,积极推进节水管理,加强再生水、雨水等循环安全利用,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四是关于水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和应急防范。

五是关于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美丽河湖治理成效。

(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保护

一是关于土壤安全利用。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加强受污染土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二是关于地下水环境监管。编制地下水管控污染源清单,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实施地下水污染分类监管和治理修复。

三是关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根据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提升土壤污染治理效果,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

四是关于农村环境治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差异化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六)生态环保修复与监管

一是关于自然生态安全。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控制线,加大对损害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是关于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自然修复和治理保护,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保护森林生态系统。

三是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

(七)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一是关于风险防控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更新基础数据,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关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排查和监管,依法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实施污泥全过程管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

三是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新增,加大水域重金属污染防范力度,加强矿产历史遗留废物整治。

四是关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辐射高风险活动、Ⅱ类移动放射源监管,持续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关于新污染物治理。推进重点化学物质调查,全面禁止含新污染物的生产、使用、进口、出口。

(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关于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贯彻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机制。

二是关于企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排污总量控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

三是关于市场机制激励。规范环境治理市场顺序,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再生水、清洁取暖、天然气门站、沼气发电等价格体系。

四是关于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智慧环保治理能力建设。

(九)开展全民行动

一是关于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和宣传,积极创建美丽园区、美在农家。

二是关于绿色低碳生活。引导绿色旅游、绿色消费、绿色创建,建设绿色生活设施,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三是关于全民行动。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督促企业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鼓励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环境社会治理,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环保队伍建设和加强调度评估。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5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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