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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郯城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优化农村居住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村庄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

(三)实施标准。水泥路面混凝土厚度原则上不应小于15cm,视有无机动车辆通行,可适当降低厚度标准。

(四)补助标准。县财政将按实际工程造价的60%给予乡镇补助。

(五)拨款方式。县财政将按3:3:4比例拨付补助资金。

(六)实施进度。9月完成建设任务,10月底组织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清实际情况。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三)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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