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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简明问答

问: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有哪些?

答:本次“市县同权”改革下放的有196项市级行政许可权,其中78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实现“市县同权”;40项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50项由县级部门、单位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28项采取前移服务窗口方式下放。

问:推动此次“市县同权”改革的方式有哪些?

答:1.对已经实现“市县同权”以及直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部门、单位直接承接。

2.对由县级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的行政许可事项,由部门、单位负责出具具体审核意见、加盖县级审批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承担审批相关法律责任。

3.对采取前移服务窗口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服务大厅设置专门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转递市级部门审核办理工作。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9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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